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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学院农林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7-02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强党员管理,是基层党建最经常最基础的工作,对于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与群众血肉联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有利于督促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筑牢宗旨观念,坚持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本色;有利于培养党员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昂扬向上的工作斗志,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有利于激发党员干事创业、为师生服务的内在动力,在各自岗位上创先争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水平,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二、总体要求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要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本着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全面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三、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由党支部组织实施,结合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按年度开展。

(一)积分内容。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创优分两个方面构成,由党支部结合院系、部门及党员实际设定评价项目和分值,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内容如下:

1.基础分。一般为每年度60分,实行反向扣分制。基础分是对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侧重于考核党员履行义务、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情况。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相应评价项目的,实行反向扣分

2.创优分。一般为每年度不超过40,实行累计加分制。创优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侧重于考核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情况。党员完成创优分相应项目的,实行累计加分

3.一票否决。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的基础分为零。

(二)积分评定。党员积分由党员申报、党支部组织评定,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申报。党员对照党支部设立的党员积分项目和分值,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

2.评定。结合三会一课,每月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初步核实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评议确定党员积分。

3.公示。党支部每季度公示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和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评定结果由党支部的记分员填入《党员年度积分表》。公示有异议的,由党支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相关情况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三)积分运用。党员积分要运用于党员的民主评议、任免奖惩、日常管理。

1.运用于民主评议。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年度积分应在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评定为合格等次的,党员年度积分应在60分以上;党员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2.运用于任免奖惩。支部党员的任免、奖惩、调动等提出意见建议时,要以党员积分情况作为重要依据。评先推优的,党员年度积分应保持在80分以上。

3.运用于日常管理。党员积分作为日常管理监督党员的重要依据,要督促党员分析积分情况,针对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对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的,视情况对其作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

 

 

中共普洱学院农林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6月30日